1、退火
操作方法:將鋼件加熱到Ac3+30~50度或Ac1+30~50度或Ac1以下的溫度(可以查閱有關(guān)資料)后,一般隨爐溫緩慢冷卻。
適用于合金結(jié)構(gòu)鋼、碳素工具鋼、合金工具鋼、高速鋼的鍛件、焊接件以及供應(yīng)狀態(tài)不合格的原材料。
2、正火
操作方法:將鋼件加熱到Ac3或Accm 以上30~50度,保溫后以稍大于退火的冷卻速度冷卻。
正火通常作為鍛件、焊接件以及滲碳零件的預(yù)先熱處理工序。對于性能要求不高的低碳的和中碳的碳素結(jié)構(gòu)鋼及低合金鋼件,也可作為最后熱處理。對于一般中、高合金鋼,空冷可導(dǎo)致完全或局部淬火,因此不能作為最后熱處理工序。
3、淬火
操作方法:將鋼件加熱到相變溫度Ac3或Ac1以上,保溫一段時間,然后在水、硝鹽、油、或空氣中快速冷卻。
淬火一般是為了得到高硬度的馬氏體組織,有時對某些高合金鋼(如不銹鋼、耐磨鋼)淬火時,則是為了得到單一均勻的奧氏體組織,以提高耐磨性和耐蝕性。
4、回火
操作方法:將淬火后的鋼件重新加熱到Ac1以下某一溫度,經(jīng)保溫后,于空氣或油、熱水、水中冷卻。
保持鋼在淬火后的高硬度和耐磨性時用低溫回火;在保持一定韌度的條件下提高鋼的彈性和屈服強度時用中溫回火;以保持高的沖擊韌度和塑性為主,又有足夠的強度時用高溫回火。
拓展資料
熱處理是指材料在固態(tài)下,通過加熱、保溫和冷卻的手段,以獲得預(yù)期組織和性能的一種金屬熱加工工藝。在從石器時代進展到銅器時代和鐵器時代的過程中,熱處理的作用逐漸為人們所認識。